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暑假放假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暑期采用线上召开“勤工助学招聘会”,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
用工单位根据科室人员配备情况,明确设岗原因。
2、高效用工
用工单位应加强用工培训,提高用工效率,减少用工数量。
3、安全用工
用工单位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的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二、招聘对象
以2023年春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录取。
注:现已在岗学生仍需参加此次线上招聘会,如故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1、助学管理科挂网公布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请申请学生自行下载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应聘用工单位的工作邮箱;
3、用工单位线上受理学生投递的《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依据岗位设置情况,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对学生进行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均可),确定拟录用工学生名单,并报送助学管理科;
4、拟录用学生由用工单位安排上岗;对于参加本次招聘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可作为用工单位日常勤工助学岗位的候选对象。
四、招聘时间
通知发布日起至7月14日11:00截止。
五、劳动报酬
1、勤工助学酬金为 16.1 元/小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 号)文件要求调整。
2、每人每天不得超过 2 小时,每月工作量不得超过 40小时,寒暑假不超过 60 小时,若有超额使用部分,学生酬金由用工单位自行支付。
六、用工时间
2023年7月8日至8月27日。
七、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须知
1)每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 但有权退出原岗位并参加其他岗位的应聘。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因本部门内部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勤工助学酬金计算;
2)二级单位用工岗位数量,由勤工助学分管领导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
3)各用工单位要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表》,并及时将招聘结果告知应聘学生;
4) 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7月14日下午17:30前把录用名单(附件3)电子版与PDF版发送到助学管理科邮箱。
2、学生须知
1)填表:到助学管理科网站自行下载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电子版(一式一份),填写好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
2)本次勤工助学应聘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
3)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4)被录用并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将于开学后第一个月30日前发放到学校发给学生的工行卡。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婉瑜
联系地点:官渡校区综合楼 210、西城校区学生事务服务大厅 14 号岗
助学管理科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