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拟向资勘19-1梁超文等8名同学发放2021-2022年“陈明兴校友奖学金”,拟向石工18-2陈华鹏等20名同学发放2021-2022年“陈明兴校友助学金”,以上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11月7日—11月11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黄瑞梅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