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和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为做好2021年“陈明兴校友奖学金”及“陈明兴校友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陈明兴校友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符合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不含学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品学兼优。
(三)名额分配
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和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各推荐2名符合要求的学生,共8名学生。
(四)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二、“陈明兴校友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补考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
4、家庭经济困难,并通过202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1 |
石油工程学院 |
5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5 |
3 |
化学学院 |
4 |
4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6 |
合计(名) |
20 |
(四)资助金额:受助学生将获得每人3000元的资助。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7日18:00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贴一寸蓝底证件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申请表电子版(贴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和体会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其中体会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打印;
(2)申请表上需粘贴一寸蓝底证件;
(3)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2、“陈明兴校友奖学金”及“陈明兴校友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对的读者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3、受助同学附上2020-2021学年度的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