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更好完善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各单位用工需求,现将2021年秋季线上勤工助学招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会以按需设岗、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择优录用、个别调配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对象
原则上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录取。
注:现已在岗学生仍需参加此次线上招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三、招聘程序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网公布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附件2);
2)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自行下载《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发送至心仪用工单位的邮箱;
3)用工单位线上受理学生投递的申请表,依据岗位设置情况,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对学生进行面试(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用工单位与学生约定时间进行现场面试均可),确定拟录用工学生名单,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用工单位核定岗位数,将拟录用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5)拟录用学生由用工单位安排上岗;对于参加本次招聘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将作为日常勤工助学岗位的候选对象。
四、招聘时间
2021年10月11日9:00-17:00
五、劳动报酬
14元/小时。
六、用工时间
2021年10月13日 至2022年1月14日,如遇考试周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等不安排勤工助学用工。
七、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须知
1)各二级单位根据用工情况,强化勤工助学管理,分管领导、具体用工老师及学生要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用工考勤等工作;
2)二级单位用工岗位数量,由勤工助学分管领导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
3)实验室用工单位:
1各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岗位,并制定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明确学生的工作范围,学生应只负责实验室日常后勤内务类工作,确因特殊情况由勤工助学学生参与配药(非管制类化学品、非高危实验用品),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场指导;
2对参与实验室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要先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含心理测试、二级单位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及相关仪器设备培训(涉及仪器设备维护工作岗位),要做好培训的登记工作,以上材料整理后,报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遵循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学院领导、实验室勤工助学岗位指导老师及学生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用人单位留底备案,一份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落实安全责任。用工单位要建立学生工作台账,严格登记学生进出实验室时间及工作内容;
4严格禁止学生保管实验室钥匙、进入药品库、接触管制类化学品、参与高危实验用品的稀释等操作。
4)聘用勤工助学学生超过10人(含)以上的校内各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比例应不低于70%,10人以下的用工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50%;
5)各学院通知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行申请报名;
6)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告知与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按需投递;
7)各用工单位要安排一名负责人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表,并在处理后将招聘结果告知应聘学生;
8)新旧用工学生交接工作量不计工时,请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9)岗位录用名单初拟名单电子版与PDF版(即领导签字后的纸质版扫描为电子版PDF格式,可用CS扫描全能王APP进行操作)于2021年10月13日下午17:30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10)考勤考核材料由二级单位整体报送(将电子版和PDF版附件4发送至中心邮箱)。
2、学生须知
1)填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电子版或下载附件1,填写好后按时发送至心仪用工单位的邮箱;
2)本次勤工助学应聘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
3)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4)被录用并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将于下一个月30日前发放到学校发给学生的工行卡,如有换卡、班级变动的及时报告考勤员填写《202X年X月XX(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学生卡号信息更新汇总表》(附件5)发送到资助中心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瑞梅
联系地点:官渡校区综合楼210、西城校区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助学管理服务岗14号岗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注:请同学于规定时间完成岗位申请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