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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5-06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为落实好我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增强青年学生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金融防诈意识,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主题活动,认真把握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学院资源,积极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诚信主题教育、预防诈骗教育等活动。要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努力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青年学生的诚信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担当。各学院要把加强对各年级在校生的金融防骗知识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各学院要重点做好新生录取和报到期间的学生资助政策和金融防诈骗知识宣传。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各学院要进一步优化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网站、微信、APP等线上载体,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和“金融知识校园行”等工作,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主题班会、讲座、征文、演讲、辩论赛、评选诚信自强先进个人等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吸引学生自觉主动参与,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增强活动成效。要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校园贷等方面知识,提高学生的征信意识、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三、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管理,强化诚信教育

各学院要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纳入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18号)等文件的要求,重点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续贷审核等工作。各学院要分别对申贷学生、在校生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倡导契约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和提醒学生及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四、认真做好诚信教育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学生参与情况、活动形式及内容、好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材料要求短、实、新,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注意:本次主题活动将计入各学院本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相关照片、视频等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并统一命名为“XX学院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情况材料”)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梁小莉;电话:0668-2981199


附件:附件1:各学院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