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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梦想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0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做好2021年“梦想汇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梦想汇奖助学金”评审方案

(一)推荐范围

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本科一至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于奉献;

3)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

4)家庭经济困难;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分,由高到底顺位排序,学习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按学院人数比例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外国语学院

18

2

体育学院

9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合计(名)

30

(四)资助金额:2000/人。

二、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于3165:30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务必填写完整和贴上一寸蓝底彩色照片)、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4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均可)。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蓝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和体会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其中体会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院学生公示3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天,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注意事项

1、“梦想汇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要求是本人长号,无需家长电话);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向的读者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2、受助学生要提交2020-2021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员签名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家庭境况证明(复印件)。

3、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除了签名、日期手写,其他可打印;

2)在申请表上需贴上一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3)学院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端正)。


附件:

 2021年“梦想汇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梦想汇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