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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2018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的通知

时间:2018-04-28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各院(系 ):

    根据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约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所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利息,由广东省财政全额补贴,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因此,2018届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在20186月20日前成功归还所借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无需个人支付任何利息。现将办理提前还款事宜告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办理程序
   1、在校期间申请提前还款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规定,2016年开始全年均可申请提前还款。每月1日-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当月20日结算。15日之后申请提前还款的,下月20日结算。2018届毕业生在6月15日前申请提前还款不加收任何利息。
    2、提前还款的申请流程:按照“学生网上申请→支付宝充值或主动还款→银行统一扣款”进行操作

   二、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操作说明

   每月申请提前还款后,支付宝有两种还款方式:

    1、把相应资金充值到支付宝帐号,等待支付宝公司20日(或21日)凌晨统一扣款;

    2、每月1日-20日,利用支付宝应用中的“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账户中资金将被实时划扣至支付宝,快速完成还款操作,资金更加安全,操作更加便捷。另外,若无法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还可以使用其他已认证支付宝帐号为贷款支付宝帐号还款。
    三、提前部分还款说明
  目前,国开行系统增加了“部分提前还款”功能,申请时选择“部分还款”,即可以申请归还贷款金额中的任何数目的资金,无资金限制,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利息的支出。例如,一笔贷款合同本金为8000元,学生申请归还其中的2000元,成功扣除2000元后,本金余额即为6000元,以后就按照6000元的标准计算利息。存入的资金必须大于申请归还的本息金额方可进行扣款;下一次有资金归还时,需要重新办理提前还款申请。

    四、其他问题

    1、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份要自付利息到贷款支付宝账户中。

2、未提前还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要签订还款确认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上研究生的同学和专插本成功的同学在毕业前要申请还款计划变更(就读研究生和本科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如广东省教育厅或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还款有其他规定,届时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5、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隋老师,电话0668-298119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