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报 >> 审稿简则 >> 正文

审稿简则

发布时间:2026-03-26        作者:        浏览次数:

对投稿进行同行评议是学术期刊质量把关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审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同行评议的质量,特与作者、审稿人约定如下审稿工作规范。

1.作者规范

1)稿件中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内容,没有一稿多投。

2)投稿时可以在系统中推荐3~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学者作为供编辑部参考的审稿人(请提供审稿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通信地址、手机号码、E-mail),但不应向审稿人打招呼、提要求。

3)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反馈的审稿意见,若有不同看法,可向编辑部申诉,但不应直接与所猜想的审稿人联系。

2.审稿人规范

1)坚守学术规范和平等、公正原则,对所审稿件一视同仁,仅根据稿件的质量决定取舍,以对学术传播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细致地做好审稿工作。

2)以本刊学术定位和用稿范围为依据,从政治倾向、学术质量、写作水平等方面综合衡量稿件内容,主要根据论文的创新性、理论意义、应用价值,提出录用、修改后录用、修改后再审、退稿等明确的处理意见,并给出较为具体的审稿意见和建议。

3)请勿向他人展示所审稿件,也不要与作者直接联系。在稿件未发表前,应替作者保密,以保障作者创见的优先权。

4)请在15日内完成审稿并返回意见,以便从速推进稿件流转进程。如稿件与本人及所在单位等相关,或专业不对口,或审稿确有困难时,请及时退回编辑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23292    
  设计制作: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编辑部    浏览人数:11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