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报奖励办法(修订)》(广油[2023]64号)文件的规定,学校召开了评审会。经过专家评审,审核确认了《学报》2020、2021年论文被引用名单(见附件1、2);评审出2020、2021年各3名优秀审稿专家和各2名优秀编辑(见附件1、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报编辑部、学校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923811 (编辑部)、2923378(监察处)。
附件:1.2020年学术论文他引、优秀审稿专家、优秀编辑;
2.2021年学术论文他引、优秀审稿专家、优秀编辑.
撰稿:冼春梅,审核:柳丰,签发: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