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介绍
团委职能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委介绍 >> 团委职能

共青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能

1、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校党委和学校行政的中心工作,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

2、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对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及时检查监督分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关心和保障团员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处理好有关的来信和来访。

5、负责申请入团青年的培养教育、发展新团员工作、做好超龄团员离团、评比表彰先进和教育处理违纪团员等工作。

6、负责全校团员的档案管理、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团内文件的收发、管理以及学习资料的订购与发放等工作。

7、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9、负责学校艺术团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举办文化艺术节和学生学术科技节;负责牵头组织全校第二课堂活动和寒暑期社会实践等重要活动。

11、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

12、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13、负责团员青年思想动态的调查工作,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14、配合学校党委和工会做好青年教职工工作,为青年教职工建功立业服务。

15、配合校党委组织部做好申请入党团员的培训、教育和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16、做好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