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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1-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科研机构及省级科研平台: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竞赛,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根据《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附件1)要求,就做好本次竞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校赛:202011月至20211

省赛、国赛:20213月至11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竞赛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提升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竞赛项目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油校办〔201811号)要求,成立学校202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任:李为民、周如金

副主任:赖新华、李

员:团委、创新创业学院、党办校办、学生处、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负责人;各学院行政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校团委专职团干及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人组成。

三、参赛要求

1.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者以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团队不多于10人,鼓励跨学历层次、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每支团队最多有2位指导老师。

4.20192020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培育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学术科技类项目必须按要求申报作品(入围省决赛并获奖的作品所属校级培育计划项目准予结项,可作为“攀登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重要成果材料)

四、作品要求

1.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限定在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五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能参赛。

2.鼓励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鼓励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作品,但要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参与度和贡献度。

3.鼓励已发表论文、已获得专利或正在申请专利的学生报名参赛。

4.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两类作品评审指标相同。

5.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暂不需提交实物或模型,但需在作品稿件中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照片等相关支撑材料,以便书面评审。

五、申报程序

1.、直属科研机构及省级科研平台负责本单位大学生申报项目的组织、初审,并按分配推荐名额自行前置审核确定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各类别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统一评审,确定最终入围校复赛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主要根据院学生人数、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情况(主要参考学校2019、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完成情况)等。培育指导竞赛作品项目指标分配如下

1)学院推荐名额(80项)

石油

化学

化工

材料

生食

环境

机电

自动化

电信

计算机

建工

理学院

经管

文法

外国语

体育

艺术

4

4

6

6

6

6

7

5

6

5

3

7

6

4

1

2

1

1

2)直属科研机构推荐(省重点实验室可各推荐1-3项,其余直属科研机构可各推荐1-2项)

3)省级科研平台(可各推荐1

各学院还可推荐不超过2个“候选项目”,如有某些院()未完成给定名额时,校团委将统一回收重新分配,从“候选项目”中择优增补评审。

2.申请者根据要求选择填写作品申报书(附件2),交到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和直属科研机构、省级科研平台,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以直属科研机构、省级科研平台名义申报的,按第一指导老师所在机构或平台申报)各单位须在1210日(星期四)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统一交到校团委(纸质版交综合楼206,电子版发送到gytwks@163.com)。

六、评审程序

1.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校内复赛。校团委将邀请有关专家就申报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出一定数量作品进入校级决赛,将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根据团省委分配名额,遴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挑战杯”竞赛。国家级和省级“挑战杯”竞赛奖励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国家级、省级“挑战杯”竞赛奖励办法》(广油〔20183号)执行。

2.评审以参赛作品的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和现实指导性为基础标准。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主动参与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去,号召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争取在更高级别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静文、钟培仁

联系电话:0668-292350919876648068

邮箱:gytwks@163.com


附件:1. 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3.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代章)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