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单位需先向大学生艺术团综合部了解物资租借情况,并详细说明借用的时间、地点、用途、及所需要物品数目。 二、申请方需打印此表由艺术团审批签字后,去综合楼206提交申请表,由校团委老师签字,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校团委备案、一份艺术团存档。 三、审批通过后,凭有效申请表前往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二饭四楼),申请方有义务保证所借用的物资无损坏情况。(注:申请方在借用物资过程中有损坏物资,需告知相关负责人,并按原价赔偿。若不及时告知并在归还验收时发现异常或损坏,将加倍赔偿,并追究责任。 综合部联系人:黄超为 电话:13553504024 杨少波 电话:18320612364 马倩文 电话:13929927631 梁铭键 电话:13622259415 陈浩 电话:15089464051 黄昕薇 电话:1371227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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