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规定(2024年修订)》(广油〔2024〕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各学院、部门组织申报、审核,校团委复核,现将2024-2025第一学期综合分汇总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3月2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书面向申报部门以及学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锡凤、周铭悦
联系电话:0668-29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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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