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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年度学校共青团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5-29 来源: 浏览次数:

2021年以来,学校共青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带领全校团学组织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主业,改革攻坚,从严治团,以“灯塔工程”为抓手,坚持政治、组织、文化、科创和实践五大引领,打造“思想引领+”工作品牌。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进一步凸显,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学校共青团工作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经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查、讨论评审等环节,拟表彰2021-2022年度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书面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校团委

联系电话:(0668)2923085   邮箱:gytwzuzhibu@163.com

联系人:何华烨 吴家玲


共青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