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外聘教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0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整合社会优质教学资源,提升我校教学质量,现针对本学期外聘教师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外聘教师来源与条件

各有关院(系、部)应广泛吸纳社会多元人才。外聘教师(含实践指导教师、退休临聘教师)主要从具备丰富教学经验的社会人士、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及社会知名人士中遴选,要求其在专业领域有出色表现或深厚造诣,具体要求参考外聘教师管理规定(见附件1)。

二、材料申报要求

有外聘教师需求的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聘请程序,认真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临聘教师申请表》、《校外劳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3、4),同时附上受聘人员详尽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学术成果及从事教育教学经历等。

三、资格审核与审批流程

各二级学院整理汇总材料后,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受聘人员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聘任协议签订与酬金标准

1. 聘任协议:各有关院(系、部)负责组织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书(见附件5),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2. 酬金标准:教学工作课时酬金严格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劳务费开支暂行规定》(广石化院[2012]79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广油党[2024]5号)相关条款执行。

五、工作重视与任务安排

1. 工作重视:外聘教师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关键指标之一。请各有关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 课程安排:各院(系、部)应提前规划,在前一学期完成受聘教师具体教学任务的安排工作。

六、日常管理与服务

外聘教师的教学考核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严格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外聘教师融入学校教学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认真收集本学院外聘教师相关材料,于2025年4月16日前提交至师资科。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936501885@qq.com ,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外聘教师各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师资科联系。

人力资源部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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