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茂名市好心人才卡实施办法》(茂府规〔2025〕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茂名市好心人才卡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才卡分类及申领条件(对象):
茂府规〔2025〕1号第四条好心人才卡分为A卡和B卡:
1.A卡申领范围主要包括获得国际性、国家级奖项或纳入国家、省相关人才项目的人才;
2.B卡申领范围主要包括获得省级、市级奖项或纳入市相关人才项目的人才;
3.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此类老师免申报,直接填写附件5:免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根据情况据实填写卡的类别A/B卡);
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此类老师免申报,直接填写附件5:免申报人员信息登记表。按A卡类别执行)。
茂府规〔2025〕1号第五条好心人才卡申领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不得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四)符合在茂工作相关要求:即申请时已在我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柔性引进人才申请时已与我市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且每年在我市工作累计不少于60个工作日。
二、茂名市好心人才卡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此项只针对符合条件初次申请的人员需要提供,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需要提供。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填写《附件4:茂名市好心人才卡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三、申请流程
请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向人力资源部递交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3月31日前交至综合办公楼4楼412室。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命名学院+姓名)同步发送至邮箱:21808960@qq.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923216;
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