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三)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四)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ibt)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师教学工作安排及培养实际情况,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具体表格名称请参照广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上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完成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提交时间与方式

1.纸质版:请于4月15日前将审核完毕的表格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411室。

2.电子版:请各单位将汇总后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936501885@qq.com,邮件名需统一为:单位+2025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申请材料。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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