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文件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易班助学部按照《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的评审办法,发放工作。
为了及时、精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经过学院摸排初审,各班同学以及各班班主任核对无异议,我院34名同学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将初审通过我院困难认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3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易班助学部反映。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注:本次公示为学院贫困认定等级结果,最终结果以学校公示的贫困认定等级为准。)
受理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易班助学部
联系人:林予希
联系电话:18206628321
(具体公示文件参考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易班助学部
2023年9月21日
初审:林予希 终审:曾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