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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6/10 09:01:47      人浏览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18”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2019)、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广东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铸魂育人功能,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建立思政专项高级别项目培育机制,我院将开展2022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2年度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分为:(1)委托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2)重点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本类别为指令性项目);(3)一般课题,研究年限为1-2年;(4)学术著作资助项目,研究年限为1年(资助当年度出版或即将出版的学术专著);(5)“喜迎二十大,奋战新征程”思政课社会实践专项。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对象: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

2.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质量的相关科研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支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本次申报的委托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团队承担;重点课题为指令性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团队和思政系教学团队申报;一般课题限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学位)的思政课专兼职教师申报;社会实践专项旨在鼓励师生创新性开展思政课社会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申报,课题组必须吸纳思政专业学生团队参加。

4.目前承担学校思政项目没有结题的教师,不得申报此次专项任务项目。

5.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代表教研室、思政专业或创新团队承担指令性项目、委托项目的老师,可另行申报个人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6.鼓励师生团队开展合作科研,所有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吸纳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项目课题要求和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的主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思政课建设或思政专业建设改革创新研究等。不设申报指南,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本专项任务研究项目参照本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主管单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

2.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3.本次申报批准立项数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与质量,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由马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资助额度为: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学术著作资助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思政课社会实践专项1万元/项。经费来源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专项资金。

4.申报人须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请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2份报送,并于6月2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科技楼304(马克思主义学院资料室),电子版发送至575787528@qq.com。联系人:李英晖。联系电话:13927541861

5、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所有项目2年内必须结题。没有及时结题的申报人2年内不得继续申报本项目,剩余的项目经费将被追回。以教研室或思政系团队申报的重点项目,2023年6月底前必须全部完成,否则下一年度将不再立项资助该教研室团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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