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12-04 点击数:
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会议,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60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查了我院2023届1名延迟毕业本科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现对该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4日起至12月7日下午5:30分截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杜姗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668-2923370,逾期当无意见处理。
理学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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