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23年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保留入学资格名单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报到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3年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从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17:00止。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我院学工办(电话:0668-2923357)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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