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信息技术实验中心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信息技术实验中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行设备安全责任制,学院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对本学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安全情况负责,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员分别对所管辖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安全情况负责。责任、安全到个人。
第二条 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验完必须认真关好门窗、气、电、水,仪器设备。
第三条 实验室严禁使用明火烧水、取暖,电源插座及电源线周围,严禁存放有机溶剂及其它易燃物品。不得私自乱拉电源线、网线、电话线。如实验需要,应先申请,再由有关专业人员安装。对损坏的门窗要及时报修,杜绝安全隐患。
第四条 实验时要严守操作规程,对新调配到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转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 加强实验室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对涉危物品应按规程做好保管和使用(要有两位专职人员共同负责),未经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严禁挪用实验设备。
第六条 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七条 加强实验室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进入实验室(或实训室)的人员必须做好进、出登记。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一切活动(如制作、复制和传播有害信息等),不得利用机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
第八条 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及时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按学校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不准携带食物进入实验室,不准乱丢杂物,不准喧哗。保持实验室内环境安净、整洁、走道畅通,实验完后应将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实验室应定期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