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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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六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9  点击:[]

广油教〔201859

各学院:

为了表彰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传播高尚师德师风,教学水平精湛,注重教学改革实践的优秀教师,现决定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六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发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在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接受参评:

1. 现任学校领导、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负责人(含正副职,不含教学院系负责同志)。

2. 已获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8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并累计在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作10年以上;受聘教授职务;近3个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2.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候选人须是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

2)候选人须是近两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三)评选表彰数额

本届校级教学名师拟评选1~3名,授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

二、评选程序

教学名师奖评选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和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程序如下: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择优推荐,每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

2. 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学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面向 全校公示,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1份(附件3);

3. 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

请将推荐表和佐证材料按照候选人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

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 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请各学院于9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材料发至jwcguangdon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0668-2923351,工作联系人:李紫玲。

附件:

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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