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号)文件精神要求,由学生自主申请,根据学生家庭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及提交的佐证材料及相关评审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年级评议小组审核,现将计算机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3月20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计算机学工办反映。
学工办:计算机楼305
联系方式:刘老师0668-292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