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结合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纪检委员任组长,成员由专业骨干等教师组成,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领域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以及调剂条件。
专业领域名称 |
分数线 |
复试比例 |
计算机技术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
生源充足,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生源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
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
生源充足,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生源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
说明: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实际以及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如有缺额接受调剂,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调剂要求各项条件,具体详见下文的调剂要求。
复试形式: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均采用线下方式。
三、调剂要求
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方可接受调剂。
(1)调剂具体条件
①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分数线要求。
③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计算机技术、人工智能领域接受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为: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 软件工程、0839 网络空间安全、0854 电子信息、1405 智能科学与技术。
除以上专业外,不接受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3)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①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考生。
②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③对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④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国语科目成绩高者。
(4)调剂程序
①发布调剂需求信息:研究生部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发布各专业计划缺额信息。
②考生申请调剂:符合专业调剂条件申请调剂的考生(包含校内调剂、校际调剂)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③发送复试通知:学院组织专人对调剂系统内的调剂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按照调剂遴选原则,将拟选择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收到短信提醒后须在截止时间前(6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
④取消复试资格,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⑤参加复试,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⑥志愿解锁,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对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对于错报志愿的考生,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不予解锁。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5)特别说明
调剂考生采用线下复试方式,按照考生调剂报名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批次滚动复试,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调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报到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11:30
资格审查材料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计算机学院楼(计算中心)404会议室
资格审查材料:
(一)考生初试《准考证》;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若考生复试前来不及提供,也可复试通过后规定时间内提供);
(五)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2)
(八)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专业课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下午14:30-16:00,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二教B-704,请考生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8:00,地点:计算机学院楼(计算中心)(404)会议室,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综合情况考核,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面试结束后,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说明:第一志愿考生将资格审查资料以pdf文件格式2025年3月23日前发送到jsjyjs@gdupt.edu.cn邮箱进行初审。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情况考核(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核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提前20分钟到笔试教室参加考试,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签署完毕由学院统一收回保存。
专业知识考核科目:《程序设计》(为一套试卷,满分50分,闭卷考试90分钟)(考试大纲见: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59/2543.htm)
如果有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科目1:《计算机网络》(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闭卷考试90分钟)
加试科目2:《操作系统》(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闭卷考试90分钟)
说明:
(1)所有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非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总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合格,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情况考核
1、工作程序
(1)学院组织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2)评定成绩。面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当场评定成绩,填写《硕士研究生综合情况考核记录表》,并汇总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等。
2、考核内容
综合情况考核满分为50分,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读水平测试等进行考核。综合素质内容包括:①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10分);②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10分);③英语水平(10分);④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10分);⑤语言沟通等其他技能(10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三)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0)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1)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2)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录取程序
①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②经复试合格并获得学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将由研究生部通过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③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已被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的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④调剂考生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⑤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各学院将复试结果、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审核。研究生部审核通过后,复试结果由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发布,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部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对外公布。
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对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发放《调档函》,并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按时寄回。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材料可留在工作单位不调取,但考生本人、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更好的是学生了解复试、调剂相关政策信息,学院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投诉事宜,进行跟进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成绩复核电话:0668-2921329
邮箱:jsjyjs@gdupt.edu.cn
申诉电话: 0668-2923758
电子邮箱:gduptyzb@126.com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