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开展广东省"2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对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5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商业助学贷款);
(二)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三)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四)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二、补贴标准
按3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
各学院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本人社保卡申领,卡号需要清楚填写;“家庭住址”需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
5.个人社保卡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要清晰展现银行账号)。
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在9月13日前交给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逾期不予以受理。
以上所提相关证件和证明的有效期至少到2024年9月30 日;除以上所提证件和相应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对每位毕业生申请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核证件是否有效及是否在有效期,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材料需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学院公章、签名。
(三)公示和材料提交
审核完成后,二级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5 日。
9月20日前,二级学院统一将汇总的纸质申请材料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215,并将电子文档《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发送至邮箱:dzzh@gdupt.edu.cn,文件命名为“二级学院全称+广东省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邮件主题为:二级学院全称+2025届求职创业补贴。
(四)上报复审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交由省或市人社部门复核,待最终复核完毕后,以市人社局公布最终名单为准。
(五)补贴发放(以省、市人社部门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人社,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社保卡中。(注:请通过最终审核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社保卡的正常使用)。
(六)跟踪与反馈
二级学院对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引导、一对一督促、一对一帮扶”,精准推送就业信息、提供就业服务,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力争在离校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的相关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以及专项经费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2.学院要认真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确保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各环节公开、透明、准确、无误;
3.学院要严格按照工作(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把申请资格、杜绝弄虚作假,要确保数据准确,防止错报、误报;要做好政策解读,对未通过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如因出现因数据有误、错报、漏报所导致的情况,由相关学院自行负责、解释;
4.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传达省相关文件精神,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反馈机制,各学院要及时、按要求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5.相关工作的落实均由各学院负责,为维护工作秩序,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原则上不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逾期未报及逾期材料不完整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五、注意事项
因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将实行属地管理,若学校公布政策与省(市)文件不一致,均按省(市)公布具体文件执行。
附件: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关于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