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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相关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35人组成。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委员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导师及骨干教师等35人组成。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的实施等。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复试工作小组一般应不少于5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审核等。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方能进入复试。

(二)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上线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加分政策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调剂要求

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可接受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二)调剂接收专业范围

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业接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如下:0702物理学、0703化学、0705地理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08地球物理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714统计学、0751气象、0801力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土木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53城乡规划、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862风景园林、0901作物学、0902园艺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8水产、0909草学、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51农业、0954林业、0955食品与营养。除以上专业外,不接受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2.资源与环境专业(环境工程领域)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如下:0703化学、0705地理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09地质学、0710生物学、0713生态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9矿业工程、0827核科学与技术、0828农业工程、0829林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0860生物与医药、0901作物学、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0904植物保护、0907林学、0908水产、0909草学、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0951农业、0954林业、0955食品与营养、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除以上专业外,不接受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

2.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的考生,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的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641850-920

(三)复试资格审查地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楼201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

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2)及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自查表(附件3

以上材料除审查原件外,学院均需留存一份复印件(其中政治资格审查表、诚信复试承诺书及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自查承诺书需要原件)。

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按附件4模板整理成一份PDF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视为审查不合格不予复试,文件命名为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于复试前一天发送到指定邮箱审核,其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业发送至270294306@qq.com;环境工程专业发送至hjxyyjs@gdupt.edu.cn

未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相关通知将在QQ群内发布(QQ群号:1040608823),请务必加入!加群申请备注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一志愿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专业

41

8:50-9:20

资格审查

学院楼201

 

41

9:30-16:3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候考室:

学院楼202

面试室:

学院楼20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41

9:30-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候考室:

学院楼201

面试室:

学院楼235

环境工程

注: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3.调剂复试时间:202648-428日,具体各批次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4.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个部分均通过远程网络复试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考生需复试前将上述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按附件4模板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命名为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发送至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业发送至270294306@qq.com;环境工程专业发送至hjxyyjs@gdupt.edu.cn。拟录取后一周内,拟录取考生需将1-8的复印件和9的原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学院专业联系人处,材料邮寄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材料原件复查。

5.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4月中下旬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方式为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情况一并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5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59/2946.htm),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jsb/info/1059/2948.htm)。

2.综合情况考核50分)。主要对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养、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进行考核。综合情况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养;

3)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4)特长与兴趣;

5)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

6)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英语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其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掌握。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的专业,若获得学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调剂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20内向学院提交一份涵盖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相关报告PDF扫描件(原件在入学后提交学院留存),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审定与公示

全部招生计划完成后,研究生部将全校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三)调档

学校研究生部统一出具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档案材料可留在工作单位不调取,但考生本人、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咨询、申诉方式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525000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专业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13437152258

电子邮箱:270294306@qq.com

 

环境工程专业联系人:魏老师

咨询电话:15218289226

电子邮箱:hjxyyjs@gdupt.edu.cn

 

申诉电话:0668-2923758

电子邮箱:gduptyzb@126.com

 

(五)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

 

附件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研究生资格审查自查表

附件4: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递交模板

附件5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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