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广油[2022]56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精神,资源与环境学位点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如附件1和附件2所示,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23日,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向学位点反馈。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13437152258
资源与环境学位点
2024年9月21日
表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表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