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流程:打印校外人员其他收入发放表(必须在申报系统填报自动生成),领导签字盖章,交于财务处会计科303。
2、“校外人员其他收入发放表”适用范围:校外人员其他收入属于校外人员劳务费,按劳务费计税,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离退休人员除去养老金免税外,其他收入属于校外人员劳务费,按劳务费计税。
一、登陆系统。进入财务处网页进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申报系统”。(非项目负责人需项目负责人授权后方可使用)
进入系统界面(不同人员类别报销的选择不同,校内职工其他收入计入工薪税的职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学生和校外人员劳务费按劳务费计税)。校内职工其他收入点击“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选项;校外人员劳务费点击“校外人员劳务申报”选项。
二、学生、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操作如下:
第一步:校外人员信息采集(如果已经完成信息采集,可以忽略这一步骤)
发放校外人员劳务时,如果是第一次发放,需要先进行采集。点击【校外人员信息采集】。
校外人员信息采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被采集校外人员较少,点击【新增】。
填写被采集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继续追加】或【保存】。
第二种是人员较多,可以选择导入。导入时先点击【校外人员模板下载】,导出校外人员模板,填写完模板后,点击【导入】,选择模板的文件。
第二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根据页面上的步骤操作)
1.人员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
2.点击【发放类型选择】选择要发放的项目。
3.选择发放类型(如:【劳务费】),点击【填写申报表】。
4.点击【经费选择】(这个一定要做好项目授权),选择后点击【经费选取】。
5.人员明细填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点击【人员查询】选择要发放的人员,填写金额、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发放标准和数量以及备注(事由)。
第二种是人员较多,可以选择导入。导入时先点击【校外模板导出】,导出教工模板,填写完模板,点击【导入】,选择模板的文件。
温馨提示:1)点击“试算税”按钮,填写“实发金额”,可以计算出“应发金额”。(但是它所取数是当前账务处系统已成功制单的数据,并不包括当前时间内未制单数据,所以此数据只是起辅助作用,最终扣税数据以财务处为准。)
6.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在生成的发放表界面,同时按键盘“Ctrl+P” 键打印单据。相关人员签字后与其他纸质凭据一并报送与财务处。
第三步:在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管理进行查看打印(一般在上一步提交后会自动弹出打印页面)
提交完成的单据可以在【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管理】进行查看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