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研处及财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劳务费发放的通知》、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改项目劳务费发放的请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及教育教改项目劳务费的发放及方便教职工办理发放业务,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劳务费发放表》,按经费审批要求完成审批手续。(见资料下载专区)
二、劳务费发放的时间:每月15-20日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外人员办理劳务费核算业务,21日至月底前做好与银行对接的后续发放工作。另外,聘请专家的评审费、学术讲座劳务费,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发放。
三、不同类型人员的劳务费发放方式及资料要求
(一)劳务费发放方式
1、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及茂名地区的校外人员的劳务费主要通过茂名地区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号或存折账号,制作工行工资加密盘方式进行发放(以下简称工资加密发放)。
2、国内茂名地区以外,没有茂名地区的工商银行储蓄卡号或存折账号的茂名地区校外人员的劳务费,通过银行出纳办理电汇的方式发放,汇款手续费统一按每笔5元,在发放劳务费的项目资金中扣除,财务处根据银行手续费回单直接入学校账,不再作多退少补处理(以下简称银行汇款发放)。
3、领款人是国外专家,且无茂名地区储蓄卡或存折,也不能通过汇款方式发放,其劳务费通过代领方式发放。要求先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劳务费代领申请报告,经科研处(教务处)负责人审批,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代领,并由其发放到国外专家(以下简称特批代领发放)。
(二)劳务费资料要求
1、工资加密发放需按照银行规定的格式填报3项电子资料,具体格式可到财务处网页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下载路径为,路径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页→管理平台→财务查询系统→资料下载→发放科研、教育教改项目劳务费模板;路径2:http://210.38.240.114:8099/index.khtml→资料下载→发放科研、教育教改项目劳务费模板)。具体填写步骤为:
第一步,参照“电子资料一”的文件格式需填写的项目有:第一列“顺序号”,第二列“账号”,第三列“领款人姓名”,第四列“实发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每列以“,”号分隔。
第二步,参照“电子资料二”的文件格式需填写的项目有:“总金额”、“总笔数”(按“电子资料一”中的一行记录为一笔计算)、“文件名”(以“谁+报劳务费”格式命名,如“张三报劳务费”)。
第三步,参照“电子资料三”的文件格式需填写的项目有:“姓名”、“身份证号”、“工行卡号或账号”。
请将上述资料填写好后,发到财务处综合科工资岗位邮箱: yx2923786@163.com,再将相应的劳务费、银行卡号或账号书面资料交到财务处综合科工资岗位进行初审。发送邮件的主题格式为:报账人姓名+报销内容(即与第二步“电子资料二”中的“文件名”一致,如“张三报劳务费”)。
2、银行汇款发放需提供领款人的银行账号、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开户银行名称,要求将上述资料用16开纸复印在同一页面上,项目经办人在复印件上写上联系方式。(见附件2)
3、通过工资加密发放及银行汇款发放两种方式办理报销劳务费的,不需要收款人签领,特批代领发放的劳务费,须由代领人签名。
4、劳务费相关资料初审工作由财务处综合科承担。要求报账单据合法完整、手续完备、计算正确,审核人在银行账号或卡号附件页注明发放方式并签名或盖章确认。
(三)劳务费计税办法
校内职工的劳务费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员劳务费的计算基数为每月税前劳务费合计数,实发金额为扣除劳务税的税后金额。为了便于计算操作,按我国现行 劳务费计税办法,分别从税前劳务费和税后劳务费两个角度设计了劳务税计算器,已上传至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专区。(劳务费计税方法详见附件3)
四、劳务费报销办理流程图
财务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2:
银行电汇样本:
(以下内容可手写)
开户银行:XX行XX省XX市XX分理处(支行、储蓄所)
银行账号:
经办人电话:
附件3
劳务费计算方法(设税前劳务费为X,税后实发金额为Y):
一、由税前的金额X计算劳务税的方法
1、X:4000元以下,判断标准为:每月劳务费不超过800元
计算劳务税为:(X-800)×20%
2、X:4000元以上,判断标准为:X×(1-20%)=A
①当A≤20000元
计算劳务税为:X×(1-20%)×20%
②当20000元<A≤50000元
计算劳务税为:X×(1-20%)×30%-2000
③当50000元<A (不限定上限)
计算劳务税为:X×(1-20%)×40%-7000
二、由税后实发金额反推税前金额的方法
当0元
当3360元
当21000元
当4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