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现将2025年10月份工资发放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高端人才)部分:
“补发1”栏为:个别在职职工的工资补发、2023年职称晋升人员工资补发、职工养老保险返还等;
“扣款”栏为:2025年6.30扶贫济困日活动认捐款等;
“高端人才其他补贴”栏为:高端人才租房补、交通补;
“所得税”栏说明: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 60000 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支出。
工薪税税率具体见下表:

日常有疑问帮助电话提示:
1.“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课时酬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新机制工资、合同工工资”请致电:人力资源部劳资科2923182;
2.“水电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动力保障与维修中心 2923722;
3.“卫生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办公室 292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