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助教主要承担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助教岗位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聘任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
 
  
   | 序号 | 用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个) | 工作能力要求 |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助管 | 2 |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能高效执行任务;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工作认真负责、细心严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应变能力,能妥善处理日常事务。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助教 | 2 | 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耐心辅导答疑,准确批改作业;熟悉实验、实习流程,可有效指导学生实践;具备团队协作与应变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 
 
 
2.研究生申请
各设岗单位助管报名不局限于本学院学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聘任登记表》),于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聘任登记表”)发送至邮箱18819166691@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材料学院A319办公室。
3.招聘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人将《聘任登记表》转发至相关设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
4.招聘结果公示
各用工单位在本单位招聘邮件中接收到研究生的申请后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研究生自定时间进行面试考核,聘用单位在确定拟聘用名单后,将拟聘用名单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备案。用工起始时间从各用工单位公示时间结束算起。
四、岗位聘期
“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