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助教主要承担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助教岗位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聘任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
2.研究生申请
各设岗单位助管报名不局限于本学院学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聘任登记表》),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聘任登记表”)发送至邮箱1423616123@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材料学院A515办公室。
3.招聘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人将《聘任登记表》转发至相关设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
4.招聘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单位联系人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聘任登记表》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5日14点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部。9月25日研究生部将录用结果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各设岗单位于9月29日正式用工。
四、岗位聘期
“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联系人:李老师, 0668-233906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