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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点击量: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聘任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

序号

设岗单位
(全称) 

岗位类别

设岗科室
(仅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填写)

课程教师及课程名称(仅助教岗位填写)

岗位数量

岗位职责

选聘标准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助管

材料楼A311

 

1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1.申请对象为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4.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5.须征得导师同意。

 

2.研究生申请

各设岗单位助管报名不局限于本学院学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以下简称《聘任登记表》),于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聘任登记表”)提交至李怡湘老师联系人邮箱1005793835@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材料学院A311办公室。

3.招聘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人将《聘任登记表》转发至相关设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

4.招聘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单位联系人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5)《聘任登记表》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录用结果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

四、岗位聘期

“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联系人:李怡湘, 0668-23365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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