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聘任工作安排
1.岗位设置
序号 |
设岗单位 (全称) |
岗位类别 |
设岗科室 (仅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填写) |
课程教师及课程名称(仅助教岗位填写) |
岗位数量 |
岗位职责 |
选聘标准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助管 |
材料楼A311 |
|
1 |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
1.申请对象为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4.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5.须征得导师同意。 |
2.研究生申请
各设岗单位助管报名不局限于本学院学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以下简称《聘任登记表》),于12月26日前将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聘任登记表”)提交至李怡湘老师联系人邮箱1005793835@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材料学院A311办公室。
3.招聘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人将《聘任登记表》转发至相关设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
4.招聘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单位联系人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5)《聘任登记表》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1月3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录用结果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
四、岗位聘期
“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联系人:李怡湘, 0668-23365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