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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新增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08 点击量: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38)的要求,在学校助学管理科发出《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了以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以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勤工部干部和学生代表为组员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同时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勤工部干部、班委、学生代表为主要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后将按照程序报送学校助学管理科,具体人员为高分子23-4 邹景胜、高分子23-4 钟齐燕。

公示期为2023118日—1110日,为期3个工作日,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面谈、书面署名方式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棋老师

办公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楼A211

联系电话:0668-2339063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学院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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