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介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华南沿海地区绿色石化产业、功能材料产业发展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重点围绕高分子材料合成及加工、功能材料及新材料领域开展综合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培养。学院现设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功能材料两个本科专业,拥有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源于1985年设立的有机化工专业,已成为广东省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广东省重点专业、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了中国工程教育认证。是在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历史背景下应允而生的特设专业,2020年开始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学实力突出,拥有一栋面积达6000平方米实验教学大楼,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800多台套、设备总值达到1500万元,另建成国家级、省级、校级企业实习实践基地15个。拥有广东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实验中心、广东省高分子材料加工教学团队、广东省先进功能材料创新团队(高分子功能材料、橡塑材料成型与加工、新能源材料)、3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学院的教学、科研、产教融合资源为学生的培养保驾护航。
二、招聘学科方向
主要围绕学科特色方向招聘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30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080503);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5);材料科学(0802);材料加工工程(080301);新能源材料(化学工程与技术0805);电子封装材料( 电气工程0806、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等研究的博士及其他高层次优秀人才,更加欢迎以团队引进。
三、招聘条件
具体详见学校招聘网站https://site.gdupt.edu.cn/renshichu/cpyc.htm
(一)高端人才。高层次人才。
(二)博士A岗
年龄原则上应在45周岁以下,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3岁。具备以下6项条件中的2项。
1.近五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含课题)2项以上。
2.近五年累计到位科研经费理工科4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100万元。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6篇及以上。
4.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6件以上。
5.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二等奖(本人排第2名),或三等奖(本人排第1名)。
6.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近五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本人排前3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名第2名),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本人排名第1名)。
(三)博士B岗
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有高校或大中型企业、国家或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经历的,根据其相应工作年限,在上述年龄基础上可增加不超过3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聘为博士B岗。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2.近五年主持的科研项目累计到位经费理工科200万元、人文社科类学科60万元,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3.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人排前3名)或二等奖(本人排前2名)或三等奖(本人第1名),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
4.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在国际上有特别影响及特别突出学术价值。
5.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所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在国际上有较高的影响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薪酬待遇
类别 |
引进类别 |
安家费购房补贴 (万元,税前) |
科研启动 (万元) |
博士津贴 (元/月) |
高端人才 |
薪酬面议 |
博士 |
A岗 |
50 |
20 |
3000 |
博士 |
B岗 |
30 |
15 |
3000 |
备注: 1.博士A、B岗可内聘副教授,期限为3年; 2.引进人才可按照省市政策要求申报相应的人才项目补贴。其中茂名市给予博士人才补贴21万元;广东省给予40周岁以下博士、45周岁以下博士后人才补贴20—30万元。具体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博士A岗,具有正高职称者,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者,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 4.夫妻双方均具有博士学位,且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全额享受相应类别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均可申报省市人才项目 5.学校对引进人才提供为期1年免房租。若学校房源不足,无法提供过渡房,则按博士教授2500元/月、博士后或博士副教授2000元/月、博士1500元/月标准提供共计12个月租房补贴。引进人才领取购房补贴和安家费后,需退出免租住房或停发房租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时,租房补贴以最高一方为准,不重复计算。 6.引进人才到校工作后,学校凭票据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报销来校面试往返及报到单程交通、住宿费用。 |
五、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徐老师 15915276391;
简历投递邮箱:3274380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