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3年12月27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3.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准时在线参与开标会,监督人员、招标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代理四方现场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上传带有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开标时间到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发起远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在发起远程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以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实际时间为起始时间30分内)自行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 7.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900/index)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疑问请咨询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668-2289013)。 8.开标期间至评标结束,请各投标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如因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无法处理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9.投标人缴交资料费人民币100元。 10.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