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依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有关规定,学院制定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组织了笔试、面试,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含满足《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情况学生)。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学生拟转专业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2923131)。
文法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