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31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粤教继函〔20201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我省培训专家团队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中的指导、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作用

(一)参与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方案、标准的制定,参与研修过程的指导与绩效评估;

(二)参与或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过程指导与绩效评估;


(三)指导中小学校按整校推进思路开展能力提升工程2.0研修。

二、遴选对象

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下同)、有关单位从事信息化教育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科研、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培训事业;

(二)长期从事教育信息化、教师培训等相关领域研究与实践,对教育信息化、教师培训政策及趋势有较好的理解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三)具备正高级职称,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实践或从事教育信息化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放宽至副高级职称;

(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能力,是本地区(单位)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或培训骨干教师;

(五)身体健康,能够参与提升工程相关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

四、遴选方式、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遴选方式和程序。专家库人选的产生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经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各地由地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直接报送。省教育厅会同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审遴选,经公示后,公布入选专家库人员。

(二)推荐名额。广州、深圳每市推荐10人,其余地市每市推荐8人;各高校、省属中小学、省教育研究院、省教育信息中心(电教馆)等单位各推荐4人,其中有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高校可推荐6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好本地区侯选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信息技术专家。推荐人选时,请注意学段、学科分布。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拟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413日前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发送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至邮箱1936501885@qq.com(邮件标题:提升工程专家库-XX/高校/省属学校/单位),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11(室)。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被推荐者职称证书、专业技能或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研究成果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被推荐者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人事处

                  20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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