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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2024年高校毕业生巳临近离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为做好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高校助学贷款的学校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借款毕业生专升本、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可在学生毕业前提出申请,可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办理校园地高校助学贷款的学校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提供以下材料l.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2.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3.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学生工作部存档备查。

(二)材料审批

l.各学院收到贷款学生(只对校园地高校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1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2.各学院对巳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本金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6月1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含校园地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同时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有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各学院审核完成相关信息后应导出毕业确认表(一式三份)给学生签字确认,学院、学生和学校各留一份毕业确认表留底备查。学院要加强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毕业确认信息准确率。

系统操作方法: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所有信息的更新后方可进行申请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填写并更新信息后,再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学校和各学院登录生源地或高校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可查看本院需进行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并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为助力贷款学生缓解经济负担和就业压力,有效帮助贷款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国务院决定2024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学生进行任何操作;本年到期本金延期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各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学生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贷款毕业生做到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时间节点及时组织贷款毕业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毕业确认和本金延期等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学院不得以学生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为由扣留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联系人:梁老师、李老师,电话:0668-2981199,

联系地址: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