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同学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就2024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线上招聘会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
3月14日-3月16日17:00截止
二、招聘对象
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学生在上一学年及上学期有严重违纪行为;曾参加勤工助学,但岗位考核为不合格者;有两门以上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岗位,有敬业精神。
3.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等各方面表现良好,在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请认真对照附件1选择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自行下载附件2如实填写表上相关信息,在申请岗位时作为附件发到应聘单位的工作邮箱。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可一人多岗,但学生每月工作总量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当月人均工作总量。
2.用工单位审核
各用工单位及时查收应聘学生的邮件,自行安排面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岗位录用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用工单位应及时告知不予录用的学生,鼓励学生多投简历,争取更多应聘机会。
3.正式上岗
学生正式上岗前,用工单位要组织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维护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自行安排。
4.工作薪酬
按照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标准执行,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有关要求
1.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宣传,广而告知,确保相关学生知晓、知情,准时参加线上招聘会。
2.用工单位的各二级单位岗位分配工时数由本单位分管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岗位实际用工需求确定岗位招聘人数。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聘尽聘”。
3.学生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从事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固定岗位工作时数原则上每月不高于40小时。
本学期用工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至6月下旬(考试周、校运会、国家法定节假日等不安排勤工助学用工,不计算工作量)。当月工作酬金于次月30日前发放学生银行卡中。本学期每月工作量如下所示。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2024年7月1日至12日 |
30小时 |
40小时 |
40小时 |
40小时 |
考试周不安排用工 |
4.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在本部门内部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工作酬金计算,凡涉及到科研性质的实验室、危化品和重型机械维护的部门等不能申请用工。
5.对不按时上报或虚假上报薪资统计的用工单位,将不予发放工作酬金,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六、提交材料方式
请各用工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16日17:00前把岗位录用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PDF盖章电子版;请采用包干制岗位的用工单位做好每月工时使用计划说明(PDF盖章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邮箱:xszz2981199@gdupt.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助学管理科);
西城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助学服务岗)。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