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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2024年寒假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的通知

时间:2024-01-08  作者:助学管理科 点击:


各用工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 2023-2024 学年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现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按需设岗

原则上寒假期间不使用勤工助学用工。如有特殊情况,用工单位根据寒假期间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和科室人员配备情况,明确设岗原因(需提供设岗依据文件等电子版材料)。

2、精简用工

用工单位应实事求是,非必要不设岗。设岗则加强用工培训,提高用工效率,减少用工数量。

3、安全用工

用工单位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的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做到“谁用工谁审批谁负责”。


二、岗位录用对象

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录取。

三、岗位用工时间

不超过正常月份工作量。

四、岗位酬金及工作量

1、勤工助学酬金为16.1元/小时。

2、寒假期间工作量不超过正常月份用工工作量

五、岗位设置审批流程

各用工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完成部门审批手续后报送助学管理科审批。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中详细填写设岗原因、用工依据、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时段等(可另附页说明)信息,助学管理科将在正式用工期间按用工时段进行工作检查。

2、各用工单位对学生安全负责,用工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用工单位签订《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所有参与用工及审批的老师做到“谁用工谁审批谁负责”。

3、寒假期间,申请勤工助学学生只能选择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因本部门内部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勤工助学酬金计算。


七、报送时间

请各用工单位务必在20241817:30前,报送岗位设置申请材料(包括附件1、2的PDF和Excel版,附件3《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的PDF版和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岗位设置依据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助学管理科邮箱,纸质版材料交到官渡校区综合楼210室或西城校区学生一站服务大厅14号助学管理岗,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部  20241月8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3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