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 2023-2024 学年学生寒假留校住宿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现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按需设岗
原则上寒假期间不使用勤工助学用工。如有特殊情况,用工单位根据寒假期间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和科室人员配备情况,明确设岗原因(需提供设岗依据文件等电子版材料)。
2、精简用工
用工单位应实事求是,非必要不设岗。设岗则加强用工培训,提高用工效率,减少用工数量。
3、安全用工
用工单位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的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做到“谁用工谁审批谁负责”。
二、岗位录用对象
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录取。
三、岗位用工时间
不超过正常月份工作量。
四、岗位酬金及工作量
1、勤工助学酬金为16.1元/小时。
2、寒假期间工作量不超过正常月份用工工作量。
五、岗位设置审批流程
各用工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完成部门审批手续后报送助学管理科审批。
六、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中详细填写设岗原因、用工依据、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时段等(可另附页说明)信息,助学管理科将在正式用工期间按用工时段进行工作检查。
2、各用工单位对学生安全负责,用工前需做好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用工单位签订《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所有参与用工及审批的老师做到“谁用工谁审批谁负责”。
3、寒假期间,申请勤工助学学生只能选择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因本部门内部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勤工助学酬金计算。
七、报送时间
请各用工单位务必在2024年1月8日17:30前,报送岗位设置申请材料(包括附件1、2的PDF和Excel版,附件3《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的PDF版和一式两份的纸质版、岗位设置依据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助学管理科邮箱,纸质版材料交到官渡校区综合楼210室或西城校区学生一站服务大厅14号助学管理岗,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月8日
附件1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
附件3勤工助学用工安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