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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作者:助学管理科 点击:

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3年“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要求学生,学校择优评选出10名。

(四)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认定为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原则上,2023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资助申请。

(三)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石油工程学院

12

3

化学工程学院

7

4

化学学院

4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

7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8

8

机电工程学院

12

9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6

10

自动化学院

7

1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1

12

计算机学院

9

13

建筑工程学院

10

14

理学院

13

15

经济管理学院

11

16

文法学院

11

17

外国语学院

7

18

体育学院

5

19

艺术学院

3

合计(名)

150

(四)资助金额

每人3000元。

三、评审要求

(一)11月15日前,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申请和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学院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11月24日前,学院完成“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感言文章收集。

(三)学校对“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获奖名单以资助方确认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各于11月15日上午11:00前,把初审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学院收集“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感言文章,于11月2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电子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打印;

2.申请表上需粘贴一寸白底证件;

3.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二)“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

(三)“吴飞鹏奖助学金”申请者需附上2022-2023学年度成绩单,成绩单需经教务员签名、教务部盖章。

(四)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言文章读者为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