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3年“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要求学生,学校择优评选出10名。
(四)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认定为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原则上,2023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资助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资助申请。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 |
石油工程学院 |
12 |
3 |
化学工程学院 |
7 |
4 |
化学学院 |
4 |
5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7 |
7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8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12 |
9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6 |
10 |
自动化学院 |
7 |
11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1 |
12 |
计算机学院 |
9 |
13 |
建筑工程学院 |
10 |
14 |
理学院 |
13 |
15 |
经济管理学院 |
11 |
16 |
文法学院 |
11 |
17 |
外国语学院 |
7 |
18 |
体育学院 |
5 |
19 |
艺术学院 |
3 |
合计(名) |
150 |
(四)资助金额
每人3000元。
三、评审要求
(一)11月15日前,各学院按要求组织学生完成申请和班级民主评议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学院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11月24日前,学院完成“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感言文章收集。
(三)学校对“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获奖名单以资助方确认为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各于11月15日上午11:00前,把初审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相关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学院收集“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感言文章,于11月24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电子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打印;
2.申请表上需粘贴一寸白底证件;
3.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二)“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
(三)“吴飞鹏奖助学金”申请者需附上2022-2023学年度成绩单,成绩单需经教务员签名、教务部盖章。
(四)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言文章读者为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