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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 “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作者:助学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

为确保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修订)》(广油〔2023〕40号)》文件要求,现把学校2023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高校必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即教育费(学费和住宿费)缓交,对录取入学无力承担教育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通过诸如国家助学贷款等不同资助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各学院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新生入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要求各学院必须设置“绿色通道”手续办理处,以便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二、申请条件

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教育费的2023级新生。

三、办理程序

请各学院自行用A4纸打印附件1材料备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相关材料,引导学生填写附件1(一式二份),审核学生报到前填写的附件3(一式三份),附件3的申请表内容除签名手写外,其它内容要求电脑打印。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新生报到入学后,提醒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要及时办理缓交教育费申请手续。

(二)请各学院告知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抓紧时间到学生生源地教育局助学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三)各学院对进入“绿色通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要在适当时机进行调研,如遇情况不符,弄虚作假的,除要求相关学生全额上缴所有欠费外,并对其作相应的不良信用记录。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及学校的各类资助学金。已申请的,则予以取消,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教育。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在2023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提交附件1和附件3(一式一份)的纸质版。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助学管理科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梁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联系地址:

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助学管理科)

西城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助学服务岗)


附件:1.学校202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学校2023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名单汇总表

     3.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3年版)



                                                         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