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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线上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作者: 点击:

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协调多校区管理,决定采用线上举办“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

用工单位根据科室人员配备情况,明确设岗原因。

2、高效用工

用工单位应加强用工培训,提高用工效率,减少用工数量。

3、安全用工

用工单位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的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二、招聘对象

以2023年春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择优录取。

注:现已在岗学生仍需参加本次线上招聘会,如故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网公布各用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申请学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应聘用工单位的工作邮箱;

3、用工单位线上受理学生投递的《申请表》,依据岗位设置情况,结合本单位用工要求对学生进行面试(如电话面试、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均可),确定拟录用工学生名单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拟录用学生由用工单位安排上岗;对于参加本次招聘但未被录用的学生,可作为用工单位日常勤工助学岗位的候选对象。

四、招聘时间

通知发布日起至4月9日11:00截止

五、劳动报酬

1、勤工助学酬金为16.1元/小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1】345号)文件要求调整。

2、每人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工作量不得超过40小时,寒暑假不超过60小时,如出现超额部分,由用工单位自行承担。

3、考试周、校运会、国家法定节假日等不安排勤工助学用工。

六、用工时间

2023年4月上旬至6月下旬。

七、注意事项

1、用工单位须知

1)每名学生只能在校内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上岗,但有权退出原岗位并参加其他岗位的应聘。学校各级学生干部在本部门内部工作中所产生的工作量,不列入勤工助学酬金计算范畴;

2)各用工单位下属二级部门的用工岗位数量,由本部门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量大小自行分配岗位用工人数;

3)各用工单位要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表》,并及时将招聘结果告知应聘学生;

4)用工工时:4月份工时上限为30小时,5月份工时上限为40小时,6月份工时上限30小时。2023年6月26日至7月7日为考试周,不安排用工;

5)请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7:30把岗位录用名单电子版与PDF版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2、学生须知

1)填表: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电子版(一式一份),填写好后发送至用工单位的邮箱;

2)勤工助学应聘岗位实行一人一岗制;

3)一经录用,无故不上岗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4)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30日前发放到学校发放的工行卡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婉瑜

联系地点:官渡校区综合楼210室、西城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助学服务岗

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