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2年“环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和功能材料专业、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化学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22名优秀学生。
参加2022年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碳出黑色的纳米世界”实验技能大赛,并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的3名实习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根据学生入学至评选前一个学期的专业平均排名依次筛选,在校无不良记录,如无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
3、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二、名额分配、奖助金额
(一)
推荐范围 |
本科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元/人)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9 |
40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功能材料专业 |
3 |
4000 |
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 |
4000 |
化学学院 应用化学 |
5 |
4000 |
(二)
推荐范围 |
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元/人) |
备注 |
2022年茂名环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碳出黑色的纳米世界”实验技能大赛参赛者 |
3 |
4000 |
名单由捐赠方提供,不受申请条件限制 |
三、评分细则
“茂名环星奖学金”评选计分方法以学习绩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竞赛、技能证书四方面计算,按百分制,并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60%、20%、10%、10%)计算总分。
1.计算公式为:
该项评分=本人本学年得分÷本专业学年个人该项得分最高分×100×所占百分比(0.6/0.2/0.1/0.1)
四、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将按照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流程审批、发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相关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 3日上午11:00前,把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渡校区综合楼210或西城校区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岗位,均可)。初审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和体会文章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其中体会文章要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要求:
(1)获奖学生的相关信息真实,不得涂改;
(2)申请表签名、日期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3)表上粘贴1寸白底证件照;
(4)学院公章(盖章要清晰)。
(二)提交学业情况证明(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获奖或受助的感言文章;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 150字左右;
(4)附一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