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2年肇英实业有限公司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在校生全日制本科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立志成才、服务社会的情操;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6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且在校无不良记录,如:课程不及格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体测成绩不达标者,补考课程通过者可申请此项目;
3.申请该项目者不能同时申请“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奖学金”、“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4. 在2022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此项目。
5.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在校生全日制本科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生活简朴、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立志成才、服务社会的情操;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6学期)依次筛选,每学期专业排名都在前40名(含40名),且在校无不良记录,如:课程不及格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体测成绩不达标者,补考课程通过者可申请此项目;
3.申请该项目者不能同时申请“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奖学金”、“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4. 在2022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此项目。
5.已办理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三、“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在校生中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法,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参与学校组织的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须生活简朴、积极上进;
3.根据学生在本校期间专业平均排名(每学期的专业排名总和÷N学期)依次筛选,且在校无不良记录,如:课程不及格和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记录。体测成绩不达标者,补考课程通过者可申请此项目;
4.在2022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此项目。
四、名额分配、奖助金额
(一)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奖学金
学院(专业)名称 |
本科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
5 |
5000 |
(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奖学金
学院(专业)名称 |
本科推荐名额 |
奖励金额 |
机电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 |
5 |
5000 |
(三)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和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日彩复合塑料(深圳)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1 |
石油工程学院 |
2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2 |
3 |
化学学院 |
1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6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 |
7 |
机电工程学院 |
4 |
8 |
文法学院 |
2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合计(名) |
15 |
|
精塑汽配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励志奖学金 |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1 |
计算机学院 |
2 |
2 |
自动化学院 |
2 |
3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4 |
理学院 |
3 |
5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2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7 |
外国语学院 |
1 |
8 |
体育学院 |
1 |
9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1 |
合计(名) |
15 |
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要求:
(1)获奖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
(2)申请表除了签名、日期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3)申请表上粘贴1张1寸白底证件照;
(4)学院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盖章要盖清晰)
(二)学生要提交学业情况证明(成绩单,教务员签名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家庭境况证明(复印件);
(三)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获奖或受助的感言文章;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附一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对的读者亦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六、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3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天,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七、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3日下午下班前,把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信息填写完整后,贴上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和体会文章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其中体会文章要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官渡校区:综合楼办公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城校区:教学综合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助学服务岗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