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资助育人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青年学子在困难中寻求突破,在突破中发掘创新,在创新中实现高远志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鼓励学生分享自立自强的人生经历,传递励志榜样正能量。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二级学院初评推荐、学生处复评推荐、学校教师评委团终审提名推荐,最终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和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 系 人:刘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