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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报送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05-1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报送省厅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及“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二、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

典型案例集中在高校近五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内容不限。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单位需撰写并报送3000字以内的上报材料。展现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也可图文并茂。主题鲜明,内容应有重点的突出某一个方面,应是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切勿面面俱到,更不能撰写成工作年度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材料撰写要求

“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个人需填写《“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其中含个人事迹材料。典型经验材料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具备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力求简明,重点突出,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内容应突出个人在就业创业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采取的举措,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2.材料撰写要求

“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个人需填写《“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见附件)。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三、各类材料上报数量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上报数

各学院推荐报送案例典型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数

各学院推荐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1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上报数

各学院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

四、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中心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文件按照“报送单位+典型类型+典型名称(案例或姓名)”命名。

联系人:黄瑞梅;联系电话:0668-298119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