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审定。
评选石油工程学院等6个单位为“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叶宇军等20名老师为“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月18日。如有异议,请具真实姓名于1月18日前联系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联系人及电话:梁小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2日